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H21-210000-45564
項目名稱:智慧法院建設項目
包組編號:001
預算金額(元):1,130,000.00
最高限價(元):1,130,000.00
采購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促進中小企業(yè)、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等。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促進中小企業(yè)、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須知
參加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未進入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請詳閱遼寧政府采購網 “首頁—政策法規(guī)”中公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入庫登記手續(xù)。填寫單位名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聯系人等簡要信息,由系統(tǒng)自動開通賬號后,即可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具體規(guī)定詳見《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的通知》(遼財采函〔2020〕198號)。
四、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遼寧政府采購網
方式:線上
售價:免費
五、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09月09日 09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本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
1、接收質疑函方式:書面紙質質疑函
2、質疑函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guī)定和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詳見遼寧政府采購網。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八、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供應商應辦理CA后登陸遼寧政府采購網進行投標報名,詳情請參考遼寧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
2、本項目供應商可自帶解密所需設備在開標現場進行解密報價,也可在供應商單位委托其他人操作解密。
3、本項目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遼寧政府采購網,上傳投標文件及填寫投標報價。
4、本項目報價解密時限為30分鐘(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報價解密,按無效標處理。)
5、本項目須提供存儲的可加密備份文件1份(U盤),并承諾備份文件與電子評審系統(tǒng)中上傳的響應文件內容、格式一致,以備系統(tǒng)突發(fā)故障使用,供應商僅提交備份文件的,響應無效。
6、供應商在電子評審活動中出現以下情形的,應按如下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因供應商原因操作投標(響應)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應商自用設備原因造成的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解密、上傳文件或投標(響應)報價等問題影響電子評審的;
?。?)因供應商原因未對文件校驗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內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備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影響評審的。
出現前款(1)(2)情形的,視為放棄投標(響應);出現前款(3)情形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九、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平山區(qū)人民法院
地 址:本溪市平山區(qū)解放南路43-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遼寧溪城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qū)太河街三江大廈12層A號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蘇淼